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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之二:法治护航稳楼市,司法创新惠民生——A公司诉B公司、C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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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嘉兴市中级人民法院发布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十大典型案例之二:法治护航稳楼市,司法创新惠民生——A公司诉B公司、C公司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案

审理法院: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案  由: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嘉兴市秀洲区人民法院

民事

基本案情

A公司起诉B公司、C公司,要求B公司支付工程款,C公司对上述工程款承担连带责任。后A公司提出财产保全申请,秀洲法院经审查后,依法查封了B公司的银行账户及其所有的坐落于秀洲区油车港镇的一处不动产项目。B公司向法院反馈该不动产项目大部分房屋已销售,若继续查封将无法协助小业主办理不动产权证,严重侵害小业主的合法权益,甚至可能引发群体性诉讼。为妥善化解矛盾,秀洲法院联合区住建局实地走访调查,确认该不动产项目确需尽快交付使用,若继续查封可能影响社会稳定。为平衡各方利益,秀洲法院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最终确认由B公司提供其他不动产作为担保,置换原查封措施。

典型意义

本案中,在面对辖区商品住房项目保交房攻坚战时,秀洲法院坚持主动作为,主动走访区住建局等部门,全面排摸辖区保交楼项目,积极发挥司法职能,通过适用保全置换等创新举措,既有效保障了债权人的诉讼利益,又确保了项目按时保质交付,切实维护了购房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